企业管治
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致力维持高水准企业管治,相信良好企业管治对维持和提升本公司股东(「股东」)的信心日益重要,并以此为发展本集团业务及保障股东利益之关键。本集团奉行「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规范管理」的管理理念,并透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内部监控和风险管理系统。此外,本集团全面及时地公开披露资料,维持透明度及问责性,以提升公司价值。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下设四个委员会包括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此外,本公司设有管理决策委员会负责本集团所有业务及事务的日常行政、营运及管理工作。管理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及制定本集团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长远业务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及指引等。管理决策委员会亦负责审议本集团的投资项目(在获取项目投资评审委员会之建议后)。在项目风险管理及项目技术风险管理机制上,为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和质量、防范投资风险,本集团设立项目投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项目从战略匹配性、技术可行性、风险管理、法律合规、经济性等角度进行评价,根据授权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或为本集团决策提供建议。在项目财务监控上,本集团坚持严格的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并特别成立工程预算管理部专职监控项目的工程预算。此外,本集团亦设立审计部及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分别进行内部审计、风险管控及法律合规事宜以提升本集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