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及外部举报及调查办法
适用范围及目的
- 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设有内部举报及调查办法和外部举报及调查办法(「该等办法」)
- 该等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包括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及其等的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雇员/往来人士(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贷款人、供货商、客户、服务商、政府等)
- 为提高本集团运作的透明度、廉洁度、问责性及致力保持一贯高度的企业管治标准,鼓励雇员/及往来人士举报已发生或怀疑已发生或怀疑有可能发生的不合法及不当行为,特制定该等办法
- 该等办法旨在为雇员/往来人士在保密的情况下就公司财务汇报、内部监控或其他方面可能或已发生的不正当或不合法行为提供举报渠道,引起本公司关注及调查
举报电邮:
审核委员会主席 ac@cebenviron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