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2015年04月16日
光大国际垃圾发电项目排放标准优于欧盟2000
2015年4月16日,香港 –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光大国际」或「集团」)(香港股份代号:00257)自2003年转型绿色环保以来,业务已覆盖全国11省53个县市以至德国等地,各类环保及新能源项目超过110个。集团作为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垃圾发电项目投资商和运营商之一,垃圾发电项目共40个,运营中的垃圾发电项目共15个,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4,550吨。各垃圾发电项目在生产运营中始终坚持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为根本,本着「诚信、务实、高效、创新」经营理念,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光大国际企业标准之《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确保各排放标准达到国家以至国际的严格水平。烟气排放标准
光大国际垃圾发电项目的烟气净化系统均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先进烟气处理工艺,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及国际最高标准的欧盟2000标准(DIRECTIVE 2000/76/EC),一氧化碳排放限制50mg/m3,二恶英排放限制0.1ngTEQ/m3。
此外,光大国际每年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焚烧烟气进行两次监测,而政府环保部门也经常对各项目公司进行不定期抽检,监测检查结果达到欧盟2000标准。
垃圾渗滤液处理标准
光大国际垃圾发电项目的垃圾渗滤液主要经严格处理后达回用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补充水,少量回喷入炉。渗滤液处理后的反渗透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规定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焚烧项目的循环补充水,浓水回用于石灰浆设备等焚烧设施。渗滤液处理后的水全回用。
飞灰处理标准
飞灰属于危险废弃物,光大国际垃圾发电项目的焚烧飞灰经螯合剂螯合固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送往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或进入危废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杜绝二次污染。
各项目公司每月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飞灰螯合物中的含水率和浸出毒性进行一次检测、对飞灰螯合物中的二恶英每年进行两次检测。此外,政府环保部门亦委托第三方机构每月对项目公司的飞灰螯合物进行抽检。检测结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
炉渣处理标准
焚烧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光大国际垃圾发电项目所产生的炉渣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提供予外部单位用以制砖。而在制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预处理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炉渣预处理残余物(包括污泥和未燃尽的垃圾)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废金属外销,炉渣中废金属所占比例约为5%~8%。
各项目公司每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焚烧炉渣的热灼减率进行一次检测,控制炉渣热灼减率不大于3%(国家规定热灼减率不大于5%)。政府环保部门每月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两次抽检。外部炉渣厂对用于制造的炉渣材料定期进行重金属检测,对各类成品砖检测合格方能对外销售。
光大国际行政总裁陈小平先生表示:「一直以来,光大国际致力秉承『企业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更应成为环境与责任的承担者』的理念,在确保各业务达标排放的同时,亦致力提升运营的透明度,各排放资料均与项目当地环保部门实时在线联网,在门口设立气体排放资料,主动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大科研投入,提升环保技术及标准,以实际表现作为行业的标杆,为国家环保事业发展作出贡献,为塑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推进自然及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做出不懈的努力。」